申报主体为在陕西省内注册,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外资控股企业、且非企业集团下属的生产基地、销售公司、贸易公司、投资公司;(二)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陕西省战略发展方向,企业主营业务(产品)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新能源汽车、绿色环保、人工智能、生命健康、现代化工、现代农业、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;(三)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,
稳定的技术、经营管理团队,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,近四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、违法记录及重大环境、生产、质量安全事故;